引言
2020年,深圳市众投邦股份有限公司(后更名为深圳市佳田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)以“哈工大机器人集团科创板上市在即”“国资技术保障高回报”等宣传,吸引四川投资人杨某明、山西投资人冯某平、北京投资人徐总等43名投资者通过韶关市国富十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投入6278万元。四年后,该项目不仅上市无望,投资者更发现资金遭违规挪用、关联公司突击注销,而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投资者的全部诉讼请求。这场披着“高科技投资”外衣的资本骗局,因具备公开募资、保底承诺、资金池运作等非法集资核心特征,已从民事纠纷升级为刑事风险事件。
一、虚假宣传诱导投资,军工背景成欺诈道具
据投资者提供的众投邦平台宣传材料,该项目被包装为“哈工大独家技术转化平台”“拥有军工订单支撑”,客服人员声称“即便不上市也有数倍回报”。四川投资人杨某明证实:“朱鹏炜在路演中反复强调‘最大风险仅是上市时间不确定’,暗示国资背景兜底。”
关键事实:
合同约定普通合伙人(国富金源)仅在收益超10%时分红35%,变相形成10%保底收益机制;
哈工大机器人集团2023年财报显示其负债率达187%,与宣传的“稳定盈利”严重背离。
二、资金流向异常,5800万元被拆解腾挪
银行流水追踪揭露资金违规路径:
2020年10月9日,国富十五号向国富六号转账6300万元(超协议约定800万元);
其中2200万元次日转入朱鹏炜控制的深圳文投国富公司;
1100万元以“尽调费”名义支付给朱鹏炜亲属控股的公司;
5800万元投资款最终被转换为朱鹏炜个人控股公司的股份,与合同约定的“哈工大机器人研发”用途完全不符。
三、关键公司突击注销,违法痕迹集中销毁
2025年3月投资者调查发现:
主体更名金蝉脱壳:众投邦2024年8月更名为“佳田机器人”,剥离负面舆情;并在判决后立即公告注销;
关联方火速清算:
国富金源公司在一审败诉次日(2025年3月20日)启动注销程序;
执行合伙人广东应山公司同日减资90%(1000万元→100万元);
监管处罚佐证违规:2024年7月,国富金源、文投国富因“向非合格投资者募资”“隐匿债务风险”被中基协注销私募资质。
四、诉讼维权遇阻,司法程序暴露更大黑洞
哈尔滨平房区法院2025年3月一审判决驳回投资者诉求,但判决书揭示:
国富六号基金2000万元资金来自社会散户募集;
哈工大机器人集团17亿元担保债务未经股东会决议;
法院以“新兴产业基金未设立”为由认定回购条件未触发,回避资金挪用核心问题。
五、投资者刑事报案受阻,执法环节疑存漏洞
2025年4月,投资者向深圳公安提交朱鹏炜涉嫌合同诈骗证据:
经侦管辖争议:深圳高新派出所以“投资行为发生在黑龙江”为由拒出受案回执;
利益冲突铁证:朱鹏炜同时担任冲突业务机构法定代表人,违反《私募监管规定》第二十二条;
平台犯罪模式:众投邦超百余个项目(如国富14号、国富21号)等均存在类似代持架构、资金池操作。
结语:伪私募真非集,平台化犯罪挑战金融监管底线
当股权投资合同沦为非法集资的合规道具,当科技创新旗号异化成资金腾挪的障眼法,这起6278万元的骗局暴露出更危险的趋势:
犯罪平台化:众投邦通过百余个项目批量复制“公开引流-代持规避-资金池运作”模式;
洗白合规化:利用私募基金合伙协议中的分成条款变相承诺保底,规避书面担保责任;
维权真空化:管理人注销后无责任承接主体,刑民程序推诿致投资者状告无门。
“若不能斩断‘募资平台-资金通道-关联洗钱’的犯罪链条,科技金融的沃土终将沦为非法集资的坟场。”此案不仅是个体投资者的悲剧,更是对金融监管与司法救济体系的一次残酷压力测试。
来源:https://baijiahao.baidu.com/s?id=18403938619432010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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